拖網捕魚是破壞力極強的捕魚方式,不僅將所有魚類「一網打盡」,更摧毀魚類賴以繁殖和生長的海床生境。
試想像一個巨網在非洲的平原上拖行,巨網所到之處,把所有有生命的東西,獅子、獵豹、大象、牛羚和斑馬等,以至無數細小生物均一併捲走。
這個巨網亦把路經之處的大樹和植物連根拔起,摧毀野生動物賴以為生的棲息地。
最後只有三份一的獵物成為人類的食物,其餘不可食用或沒經濟價值的全被丟棄。
這個栩栩如生的比喻,正透過一種名為「拖網」的捕魚方式,在我們的海洋中發生。
假如這種正在海洋肆虐的大屠殺和破壞是在陸地上發生,國際社會必定群起抗議,絕不姑息容忍。
香港鄰近國家大部份都明白沿岸拖網捕魚遺害極深,早已禁止拖網捕魚作業。為何香港要繼續容忍這種濫捕和摧殘環境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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