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署要求政府推出配套措施 確保上網電價政策在香港有效執行

發表日期 16 July 2018
聯署要求政府推出配套措施 
確保上網電價政策在香港有效執行
聯署要求政府推出配套措施 確保上網電價政策在香港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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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佈實施太陽能及風能發電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讓香港向前邁出一步。香港作為區內其中一個最發達的城市,為了履行其在巴黎氣候協議下的責任,必須加快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並盡可能鼓勵更多持份者參與生產潔淨能源。 

有鑑於此,我們促請香港政府統籌相關政策局及部門推出以下政策措施: 
  1.  延長上網電價金額支付期至 20 年
    在目前的計劃下,上網電價金額支付期將於 2033 年底結束,削弱投資於可再生能源發電系統的意欲。若果此項制約是源於兩電的管制計劃將於 2033 年到期,我們促請政府向公眾承諾,將會竭盡所能與將來的電力公司進行談判,確保從可再生能源系統獲批准當天起計,上網電價在 20 年內維持不變,並且政府在必要時提供適當支持。

  2. 修訂建築物規例
    對許多住戶及建築物業主而言,在建築物規例下安裝太陽能板的合法性並不明確。我們促請屋宇署制定清晰指引以消除此不確定因素及修訂相關限制。政府可以參考台灣及首爾經驗,例如其中一個方案是容許太陽能板覆蓋天台或平台特定比例的面積,並把太陽能板的高度限制由 1.5 米調整至足以作為遮蔭之用,令計劃發揮積極作用。

  3. 善用公共空間
    各類公共空間的平面,例如公共屋邨、公園、運動場及水塘等,都是重要的公共資產,具有潛力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而不影響其現有功能。我們促請政府開放如公園及公共屋邨等較小型場地,供由當地社區成立或投資的社會企業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並開放較大場地供企業競投太陽能發電場的安裝及營運權。這些安排需要政府高層次協調及負責管理這些公共空間的相關部門積極參與。

  4. 綠色金融配套
    由於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需要較高資本投入,從而令潛在投資者卻步,我們促請政府提供額外資金支援社區項目,例如資助由非政府組織運作的設施、由當地居民成立的社會企業安裝的可再生能源系統,以至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的專業培訓。政府已宣佈發行一千億元綠色債券,政府亦可就出售可再生能源證書的收入提供配對資助,考慮把不同類型的資金作為資助的來源。

  5. 大型可再生能源系統的安裝
    對於發電容量高於 1 兆瓦的可再生能源系統能否或如何從上網電價中受惠,現行政策並無提供指引,削弱投資意欲。我們促請政府就大型可再生能源系統的安裝制定清晰指引,包括太陽能及小型風電以外的可再生能源,並可以按回本期低於 10 年的假設制定上網電價。

為充分利用新政策,我們促請政府在二零一八年十月實施上網電價前研究及公佈上述配套措施。

聯署機構 (以機構英文名字順序排列):
350 香港 香港浸會大學亞洲能源研究中心 低碳亞洲 
低碳想創坊 喜動社區 食德好 
香港地球之友  綠惜地球 綠色未來基金會 
環保觸覺 綠領行動 綠色和平 
島嶼活力行動  工匠灣 香港極地研究中心 
香港可再生資訊平台  香港太陽能學會 長春社 
香港理工大學設計校友會 木一番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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